房東房子突然賣掉?公證與「買賣不破租賃」讓你穩住租屋權益!

房東房子突然賣掉?公證與「買賣不破租賃」讓你穩住租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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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房子突然賣掉?公證與「買賣不破租賃」讓你穩住租屋權益!

「房東說房子要賣了,要我搬走」...遇到這種情況,租客該如何應對?

什麼是「買賣不破租賃」?

法律規定

民法第425條規定:

  •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
  • 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
  • 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白話解釋

  • 房東把房子賣了
  • 新屋主必須繼承原租約
  • 租客可以繼續住到租期屆滿

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條件

必要條件

  1. 租約成立在前:先租後賣
  2. 租客已入住:已交付使用
  3. 租約有效:非無效或已終止

加強保障

  • 租約公證
  • 設定租賃權登記

不適用的情況

1. 租約未公證且未滿5年

  • 民法修正後
  • 未公證的租約
  • 新屋主可主張不受拘束

2. 租約有瑕疵

  • 租約無效
  • 或已被終止

租客的因應策略

1. 確認租約效力

  • 租約是否有效
  • 是否有公證

2. 與新屋主溝通

  • 提出租約
  • 主張繼續承租

3. 必要時法律途徑

  • 諮詢律師
  • 主張權利

如何預防這種情況?

1. 租約公證

  • 最有效的保障
  • 可對抗新屋主

2. 設定租賃權登記

  • 向地政機關登記
  • 具有公示效力

3. 確認房東狀況

  • 了解是否有出售計畫
  • 選擇穩定的房東

新屋主的權利義務

權利

  • 租期屆滿後可收回房屋
  • 可依約收取租金

義務

  • 履行原租約
  • 不得提前趕走租客
  • 退還押金(由新屋主承接)

結語

「買賣不破租賃」是保護租客的重要法律原則。租客應了解自己的權利,必要時透過公證加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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