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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AB約是什麼?房東少報稅的代價與租客拒簽的3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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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AB約是什麼?房東少報稅的代價與租客拒簽的3個理由

什麼是AB約?房東用兩份合約少報租金會面臨什麼罰則?租客簽了會損失哪些權益?本文整理法律代價與拒簽理由。

「房東說要簽兩份合約,一份給國稅局看」,這種AB約合法嗎?租客該怎麼辦?

什麼是AB約?

定義

AB約是指:

  • A約:實際執行的租約(真實租金)
  • B約:給政府看的租約(較低租金)
  • 兩份合約內容不同

目的

  • 降低房東報稅金額
  • 減少租金所得稅
  • 屬於逃漏稅行為

AB約的風險

對房東的風險:少報稅的實際代價

  1. 補稅加罰鍰
    • 已申報但短漏報租金:依所得稅法第 110 條,除補稅外,處所漏稅額 2 倍以下罰鍰
    • 根本沒申報:處補徵稅額 3 倍以下罰鍰
    • 核課期間 5 年;故意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可追溯 7 年(稅捐稽徵法第 21 條)
  2. 刑事責任
    •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依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 AB 約另有偽造文書疑慮,糾紛訴訟時對房東不利

租客拒簽的3個理由

  1. 可能成為逃稅幫手
    • 配合簽署不實合約
    • 可能被認定共同參與逃漏稅
    • 承擔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2. 租金補貼會縮水或申請不了
    • 政府 300 億元擴大租金補貼每月 2,000~8,000 元,特定族群加碼後最高可達 14,400 元,但以合約記載的租金與合約文件為審核依據
    • B 約金額較低或房東禁止申請,補貼就少領甚至領不到
  3. 報稅扣除權益受損
    • 自 113 年度起,房屋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每戶每年上限 18 萬元(有排富規定)
    • 憑 B 約只能列報較低金額;房東若阻止租客申報,更是直接犧牲租客權益
    • 糾紛時(押金、租金爭議)兩份合約也讓舉證變得困難

常見的AB約情境

情境一:租金差異

  • A約:月租20,000元
  • B約:月租12,000元
  • 房東少繳大量稅金

情境二:現金補差額

  • 合約寫15,000元
  • 實際收20,000元
  • 差額以現金支付

租客該如何因應?

1. 婉拒簽署

  • 明確表示不願意
  • 說明自身考量
  • 尋找其他房源

2. 了解後果

  • 主動告知房東風險
  • 雙方都可能受罰
  • 不值得冒險

3. 堅持透明

  • 要求單一合約
  • 租金全額記載
  • 保障自身權益

合法的替代方案

房東節稅方式

  • 列報必要費用(費用率 43% 或核實列報)
  • 申請公益出租人,享租金所得免稅額與稅賦優惠
  • 合法節稅管道,不必冒補稅加罰的風險

對租客有利

  • 租金可依實際金額列報特別扣除,作法見租屋族報稅指南
  • 依真實合約申請租屋補貼
  • 權益有保障

結語

AB約看似省錢,實則風險極高。租客應堅持簽署真實合約,保障自己的權益,也避免觸法風險。另外,付租金該用現金還是轉帳、金流紀錄怎麼保存,是另一個常見問題,見房租付現金還是轉帳?付款紀錄、報稅與租補的3個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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