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核定後,房東不必另外申請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綜所稅每屋每月1.5萬免稅、房屋稅降到1.2%、地價稅降到2‰。2026年多了一道合法住宅門檻,本文完整試算。
有些房東擔心租金收入會被掌握,因而對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有顧慮。這個顧慮可以理解,但有兩件事常被忽略:一是內政部公告的不得記載事項已明定,租約不能約定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二是把稅算清楚之後,多數情況下房客申請租補對房東反而划算。
因為只要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通過,房東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三種稅一起降。
公益出租人是什麼?不用申請
住宅所有權人把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後,即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
重點是:不需要房東另外提出申請。房客的租補案核定後,資格會自動認定下來。
三種取得方式
- 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通過(最常見)
- 委託政府核可的包租代管業者
- 將房屋出租作為社會住宅
四項稅賦優惠
1. 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 1.5 萬元免稅
租金收入每屋每月 15,000 元以內免納所得稅,一年最多免稅 18 萬元。超過免稅額的部分,還可以再減除 43% 的必要費用。
試算:月租 25,000 元的房子
| 項目 | 金額 |
|---|---|
| 年租金收入 | 300,000 元 |
| 減:免稅額(15,000 × 12) | -180,000 元 |
| 應稅租金 | 120,000 元 |
| 減:必要費用 43% | -51,600 元 |
| 實際併入綜所稅的金額 | 68,400 元 |
同一間房子若不是公益出租人,300,000 元只能扣 43% 必要費用,要併入 171,000 元。差距超過 10 萬元。
2. 房屋稅:降到 1.2%
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1.2%。一般出租住宅在囤房稅 2.0 上路後,稅率依持有戶數最高可到 4.8%。
3. 地價稅:降到 2‰
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一般出租用地最低是 10‰ 起跳,差距至少 5 倍。
4. 走包租代管,必要費用率再升到 60%
委託社宅包租代管的房東,除了同樣有每月 1.5 萬元免稅額,必要費用率從 43% 提高到 60%,節稅效果比一般公益出租人更好,還多了業者代管與租金保障。代價是租金通常要打折,細節見包租代管完整解析。
2026 年多了一道門檻:合法住宅
這是今年最需要注意的變化。
2026 年租金補貼新制規定,新申請戶的租屋處必須具備房屋稅籍、用途登記為「住家用」,頂樓加蓋、鐵皮違建、沒有稅籍的未保存登記建物一律不予核准。
對房東的意義很直接:**你的房子如果是頂加或違建,房客申請不過,你也就拿不到公益出租人資格。**原本住在頂加的既有受補貼戶有緩衝期到 115 年底,之後這條路就斷了。相關風險見頂樓加蓋的法律規定。
房東常見的三個誤解
誤解一:租約可以約定不讓房客申請?
不行。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第十點原文是:「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白話說,租約裡寫「禁止申請租補」這類條款,不能限制房客申請的權利;同一份公告的第三點、第四點也規定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不得遷入戶籍。這條規定不是要房東與房客對立,而是提醒:與其在租約裡寫一條沒有效力的條款,不如把稅算清楚——多數情況下房客申請對房東比較有利。
誤解二:「會被追查以前沒報的租金收入」
成為公益出租人不會被追溯查稅,這是政策為了鼓勵房東把租賃行為攤在陽光下的設計。
誤解三:「三種稅的優惠要各自去申請」
不用。資格認定後由稅捐機關依認定資料適用,房東該做的是確認自己的認定狀態,以及租約與稅籍資料是否一致。
對租客的意義
租客真正要記住的是:申請租補不需要房東同意。房東若有顧慮,多半是擔心租金收入會被掌握;這時候把這篇的試算拿給房東看,會比講權利有用——三種稅一起降,很多房東算完就放心了。
租補的資格、金額與流程見2026租屋補助完整攻略;和室友合租要各自申請,見雙租補的正確做法。
常見問題
Q:租金收入超過每月 1.5 萬元還划算嗎?
划算。超過的部分只是回到一般課稅方式(可扣 43% 必要費用),前面 1.5 萬元的免稅是淨賺,房屋稅與地價稅的優惠也不受租金高低影響。
Q:房客中途搬走,資格會怎麼樣?
資格是依租賃期間認定的,房客退租後該期間的優惠仍然有效,但之後就要看新房客是否也符合租補資格。
Q:一個人有多間房出租,每間都能算嗎?
免稅額是「每屋每月 15,000 元」,只要各間都符合公益出租人認定,就各自適用。
Q:政策會不會變?
2026 年住宅政策的三軌(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正在重新配置,包租代管的比重明顯上升,公益出租人與包租代管的誘因短期內不會縮手。政策動向見2026租屋政策三連震。
結語
公益出租人不是「做公益」,是一筆算得出來的帳:月租 25,000 元的房子,光綜所稅一項一年就差 10 萬元以上的認列金額,再加上房屋稅與地價稅。房東若因為顧慮而婉拒房客申請,等於也放掉了自己這一份優惠——把帳算清楚,通常是雙方都划算的選擇。
延伸閱讀
- 收聽 Podcast:EP11|房東不敢告訴你的租補眉角與稅務減免
資料來源
- 住宅法第 15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公益出租人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免稅額度 1 萬 5 千元
- 住宅法第 16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地價稅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 住宅法第 23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社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 1 萬 5 千元免稅、必要損耗及費用按應課稅租金收入 60% 計算
- 房屋稅條例第 5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房屋稅率 1.2%
- 土地稅法第 17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稅率千分之二
-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114-04-18 版)——不得記載事項第十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115 年度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及財產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