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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搬出去要準備多少錢?押金、仲介費、搬家、家具的入住總支出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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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搬出去要準備多少錢?押金、仲介費、搬家、家具的入住總支出試算

月租 1.2 萬套房,搬進去第一個月約需 5 萬元:押金 2.4 萬、首月租金 1.2 萬、仲介費 6,000、搬家 3,000、床墊桌椅 3,500。三種租金情境試算入住總支出,附法定上限與 PTT、Dcard 常漏算的費用。

月租 1.2 萬的套房,搬進去第一個月要準備約 5 萬元;月租 1.8 萬的套房約 7.1 萬元;月租 2.5 萬的整層兩人合租,每人約 5.6 萬元。 其中最大的一筆是押金加首月租金(等於 3 個月租金),第二大的是仲介費(租客通常付 0.5 個月),剩下的搬家、家具、網路、保險加起來不到 1 萬元。如果找的是租客免仲介費的房源,三種情境各可少付 6,000~9,000 元。

租金基準取自 Renco 收錄的雙北成交案例:在 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8 月的成交樣本中,獨立套房成交租金中位數為台北市 12,999 元、新北市 10,000 元;整層住家為台北市 25,999 元、新北市 21,000 元(見〈雙北租金成交行情〉)。下面三個情境分別對應「台北套房中位數」「台北高價區套房」「台北整層合租」。

搬進去第一天要付哪些錢?

簽約當天要付的是押金與首月租金,通常等於 3 個月租金;有仲介介入時再加 0.5 個月的服務費。其他費用(搬家、家具、網路)在搬入前後一兩週內陸續發生。

以下三個情境的假設:情境 A、B 是含基本家具(床架、冰箱、冷氣)與網路的套房,只需自備床墊與桌椅;情境 C 是空屋整層、兩人平分所有費用,冰箱與洗衣機要自己買。金額為 2026 年 8 月查得的入門價,來源見文末。

項目A:月租 1.2 萬套房B:月租 1.8 萬套房C:月租 2.5 萬整層,兩人分攤說明
押金(2 個月)24,00036,00025,000法定上限 2 個月,退租時可拿回
首月租金12,00018,00012,500簽約時付
仲介費:一般租屋網/仲介6,0009,0006,250租客慣例付 0.5 個月
仲介費:自助租屋(Renco,租客免仲介費)000差額即省下的錢
定金(口語常寫「訂金」)折抵折抵折抵簽約時折抵首月租金或押金,不重複付
搬家(小搬家一車)3,0003,0002,000套房 3,000~5,000 元,1.75 噸車 1,500~2,500 元
床墊+書桌+椅子3,5473,5473,547IKEA 單人泡棉床墊 1,999、LINNMON/ADILS 桌 799、SMÄLLEN 椅 749
小冰箱+洗衣機5,09099 公升單門冰箱 4,990、7 公斤洗衣機 5,190,兩人分攤
網路一次性費用1,000HiNet 設定費 1,500+接線費 500,兩人分攤
租屋保險(年繳)699699350選配,租客責任險
換鎖(喇叭鎖)500500250選配,400~600 元
合計(付仲介費)49,74670,74655,987
合計(免仲介費)43,74661,74649,737差額 6,000/9,000/6,250

兩件事看表要先看懂。第一,合計裡有一半左右是押金,退租時點交無損壞就會回來,所以真正花掉的錢比帳面少;但它在你搬進去的那一天必須一次拿得出來。第二,仲介費是唯一「不付也租得到同一種房」的項目:這筆錢買到的是帶看與協調服務,不是房子本身。情境 A 的 6,000 元,等於整套床墊桌椅再加一次搬家的錢。

押金最多可以收幾個月?

最多 2 個月。土地法第 99 條規定:「前條擔保之金額,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超過的部分,同條第二項讓你「得以超過之部份抵付房租」。

內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五點也把這句寫進契約範本:「押金由租賃雙方約定為_個月租金,金額為_元整(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租金之總額)」。所以租屋網上寫「押二付一」是合法上限,「押三」就超收了;你可以簽,但超出的第 3 個月可以直接拿來抵租金,房東不能不認。

實務上 PTT rent-exp 板長期反覆出現同一個提醒:法定押金最高 2 個月,超過就是違法。Dcard 租屋板則常有人問「591 寫的押金 2 個月是什麼意思」——意思就是簽約當天除了首月租金,還要再拿出 2 個月租金放在房東那裡。第一次租屋的人最常被嚇到的,就是這個「3 個月一次付」。押金怎麼保證拿得回來,另見〈租屋押金怎麼保證拿得回來?〉。

仲介費誰付、上限多少?

法規只管「房東加租客合計不得超過 1.5 個月租金」,沒規定誰付多少;市場慣例是房東 1 個月、租客 0.5 個月。

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第一點:經紀業「向買賣或租賃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百分之六或一個半月之租金」。第四點還要求經紀業把收費標準與雙方比率寫進委託契約書或要約書——也就是說,仲介收你多少,應該白紙黑字看得到,不是看房時口頭說了算。

PTT rent-exp 板 2017 年那串「仲介到底憑什麼收房客服務費」的討論,把兩邊立場講得很清楚:支持方認為帶看、協調是實質服務;反對方認為租客早就在平台上自己過濾好物件,仲介做的是房東委託的事,卻要租客再付一次。討論裡多數人的結論是:一般租屋網上大量房源是仲介刊登的,租客很難完全避開,只能「心不甘情不願地付了」。這正是仲介費在入住成本裡最值得動腦筋的原因——它是唯一可以透過選管道歸零的項目。詳細拆解見〈租屋仲介費法定上限 1.5 個月〉。

定金會不會退?

先講清楚用字:民法規範的是定金(第 248、249 條),口語常寫成「訂金」,但法律上「訂金」沒有明文規定,效果要看雙方怎麼約定。收據或 LINE 對話裡寫哪一個字,反悔時差很大——下面講的都是「定金」。

看是誰反悔。民法第 249 條:你付了定金後自己不租了,定金拿不回來;房東收了定金後反悔不租你,要加倍退還;雙方都沒錯而租不成,定金退還。正常簽約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也就是折抵租金或押金。

民法第 248 條另有一句對租客有利的話:「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房東收了你的定金,契約就推定成立,他不能再把房子租給出價更高的人;真的這樣做,依第 249 條第三款要加倍返還。

所以定金本身不是額外支出,表格裡才寫「折抵」。它真正的風險是付了定金才發現合約有問題。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一點規定「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你可以先拿契約回去看三天再決定要不要簽;如果房東要你「先付定金保留,合約簽約再看」,順序就反了。兩個字的完整差別見〈訂金 vs 定金差在哪?〉。

哪些隱藏費用最容易漏算?

最常漏算的不是大錢,是簽約時沒問、退租時才冒出來的小錢:清潔費、磁扣押金、電費計價方式、管理費是否另計。

整理 PTT rent-exp 板與 Dcard 租屋板 2016~2026 年的討論,第一次租屋的人踩到的坑集中在這幾類:

費用討論裡的實際狀況怎麼避開
退租清潔費Dcard 租屋板有人退租被要求 1,500 元,也有人被開 13,000 元,房東事前只說「從押金扣」簽約時把清潔費金額寫進契約,或約定「自行清潔至原狀即不收」
磁扣/鑰匙押金多要一個磁扣被收 500 元(ETtoday 房產雲 2024 年報導);Dcard 討論認為 500 元在可接受範圍,但應為可退押金確認是「押金」還是「費用」,寫進契約
電費計價PTT 2016 年心得:「一度 5 塊為正常」,有房東按台電最高級距收定型化契約第六點規定不得超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
管理費另計不少刊登租金不含管理費,電梯大樓一個月多幾百到上千元看房時直接問「租金含不含管理費」
稅金轉嫁條款PTT 2016 年心得:合約寫「承租後房屋稅變高,租客付差額」這種條款要求刪除再簽
冷氣清洗費Dcard 有人退租時才被臨時加收 2,000 元同清潔費,事前寫清楚

還有一項不是坑但常被低估:第一期水電。套房多半按月跟房東結算,搬進去第一個月不用付,但第二個月會一次收到「首月電費+當月租金」;夏天開冷氣,Dcard 租屋板的討論中,一個人一個月電費 1,200~1,300 元的案例並不少見。預算裡先留 1,500 元給第二個月。

押金湊不出來怎麼辦?

先算清楚缺口是多少,再從四條路挑一條:跟房東協商分期付押金、申請租金補貼、選有家具家電的物件降低家具支出、向家人短期借款。

  • 押金分期:法律沒有禁止押金分兩期付,這是房東可以答應也可以不答應的事;淡季(10~12 月、農曆年前)空屋壓力大時比較談得動。
  • 租金補貼:內政部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2026 年全年受理,每戶每月 2,000~8,000 元,未滿 40 歲單身青年加碼 1.2 倍。它不能拿來付押金(核定後才按月入帳),但可以讓你搬進去後第二個月起每月少 3,000 元左右,讓借來的押金還得快一點。
  • 先租有家具家電的房:情境 C 的冰箱洗衣機兩人分攤要 5,090 元,換成含家電的物件這筆直接歸零。
  • 家人借款:押金是會回來的錢,借款理由講清楚「退租點交後歸還」,比借生活費容易開口。

這幾條路各有細節,之後另寫專文;這裡先讓你知道缺口不是只能硬扛。

怎麼把入住成本壓到最低?

順序是:先砍仲介費,再砍家具,然後挑時間談租金。 三者合起來,情境 A 的 49,746 元可以壓到 4 萬出頭。

  1. 找租客免仲介費的房源。這是唯一一刀就少 6,000~9,000 元的動作。Renco 是提供台北、新北出租房源的租屋平台,租客免仲介費、可自助看屋,Renco 租屋佈告欄上的房源由業務實地查看後刊登、同一間房只出現一次。各類平台的收費差異見〈租屋平台怎麼選?〉。
  2. 挑含家具家電的物件。雙北套房多數含床、冰箱、冷氣,你只需要買床墊。空屋整層才需要冰箱洗衣機,租之前先算「租金差」與「家電支出」哪個大。
  3. 家具走二手。大台北有多家二手家具行提供收購與到府清運(如 JY 集穎、惜福伯),PTT home-sale 板 2019 年的討論也把 IKEA 與二手行列為短期居住的首選;二手書桌與床架通常比新品明顯便宜。退租時反向賣回去,家具支出可以再回收一部分。
  4. 淡季看房。〈租屋要提前多久找?〉整理的旺淡季:10~12 月與農曆年前是淡季,房東急於出租,租金與押金分期的議價空間比 2~3 月、6~9 月大。
  5. 搬家用 1.75 噸小車或自己搬。套房家當不多,PRO360 的 1.75 噸貨車報價 1,500~2,500 元,比 3.49 噸車少一半;只有一張床墊和幾箱東西,叫車自己搬更省。

你可能還想知道

Q1:押金和首月租金要用現金付嗎?

法律沒規定付款方式,但建議轉帳並保留紀錄,收據上寫明「押金」與「租金」各多少。現金交付的糾紛風險見〈租金付現金還是轉帳?〉。

Q2:房東說「押金 2 個月是行情,不能談」,真的不能談嗎?

2 個月是法定上限,不是法定下限,收 1 個月完全合法。能不能談看房東的空屋壓力:淡季或已空一段時間的物件比較有機會。談不成也不用勉強,改談押金分期或搬入日往後延一點也是一種選項。

Q3:仲介說「服務費半個月是規定」,對嗎?

不對。內政部規定的是合計上限 1.5 個月,沒規定租客要付多少,也沒規定一定要收租客。仲介依規定要把收費標準與雙方比率記載在委託契約或要約書上,你可以要求看。

Q4:租屋保險一定要保嗎?

不是必要支出。它保的是你的家當與「失火燒到房東房子時的賠償責任」,一年 699 元起。住老公寓、家電多、或合約寫明租客要負擔火災責任時,值得保;只住一年的含家具套房,可以先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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