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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當天總 checklist:進門前、屋內順序、問房東 10 題、拍照存證與看到就走的 5 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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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屋當天總 checklist:進門前、屋內順序、問房東 10 題、拍照存證與看到就走的 5 種情況

第一次看房 20~30 分鐘照這張表走:進門前看樓梯間與頂加、屋內照水電瓦斯窗隔音順序試、問房東 10 題(電費算法、押金、設籍、屋主身分),該拍哪些照片,以及 5 種當場就該走的情況。文末有可截圖的精簡版。

一間房看 20~30 分鐘就夠,前提是照順序走:進門前 5 分鐘看環境,屋內 15 分鐘動手試(不是用眼睛看),最後 5 分鐘問房東。 每個項目只需要記兩件事:怎麼看、不合格代表什麼。每項的細節站上都有專文,這篇只當總表,文末有一張 18 項的精簡版可以截圖帶去。

PTT rent-exp 板 2014 年的看房懶人包、2017 年「當下要不要租」心得,到 Threads 2024~2025 年的看房提問串,第一次看房的人事後最常後悔的都是同一批事:沒開水龍頭試水壓、沒開冷氣、沒問電費一度多少、白天看不知道晚上多吵、沒確認簽約的人是不是屋主。這張表就是把這些「事後才發現」的項目,排回看房當下該做的時間點。

進門前要看什麼?

站在門口那 5 分鐘,看的是你搬進去之後每天要經過的地方:樓梯間、信箱、外觀、鄰居。這些房東沒辦法「整理」,所以最誠實。

檢查項怎麼看不合格代表什麼/看哪篇
樓梯間、走廊有沒有堆雜物從一樓走到你那層,數一下機車、鞋櫃、紙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明文禁止在樓梯間、共同走廊堆置雜物;堆滿等於逃生路徑被占,火警時最先出事
頂樓有沒有多出一層從對街抬頭看:鐵皮、輕鋼架、比其他樓層矮多半是頂樓加蓋,2026 年起租金補貼不核准,隨時可能被拆。見〈頂樓加蓋合法嗎?〉
外牆有沒有磁磚剝落、水痕、鋼筋外露看你那層樓下方的外牆與陽台底部30 年以上老屋常見;鋼筋外露要懷疑海砂屋。見〈租 30 年以上老屋安全嗎?〉
陽台有沒有外推、加窗從外面看陽台是不是被鋁窗整個包起來陽台外推是違建;加窗的陽台若裝屋外式熱水器,是一氧化碳中毒的典型情境。見〈租屋要不要有陽台?〉
信箱、門口有沒有欠費單、法院文件看信箱塞了什麼、有沒有被貼公告前房客失聯、房東欠管理費,之後找上門的是你
同一層有幾戶、幾道門一層被隔成 5~6 間套房,走廊只剩一人寬隔套房隔音差、電費常統一收;消防許可要另外問。見〈隔套房隔間材料怎麼看?〉
晚上再來一次白天看完,晚上 9~10 點回來站 10 分鐘隔壁夜市、樓下店家、機車停車位、路燈,全部只有晚上看得到。見〈夜市旁租屋優缺點〉

PTT rent-exp 2017 年那篇心得說得最直接:約晚上看房,下雨天更好,漏水和蚊蟲會直接告訴你答案。

進屋後照什麼順序檢查?

先水、再電、再瓦斯,然後窗、牆、設備,最後拿出手機看收訊。順序固定,才不會被房東的導覽節奏帶著走。 每一項都要「動手」:開水、開冷氣、開窗、按馬桶。

順序檢查項怎麼看不合格代表什麼/看哪篇
1水壓廚房、浴室水龍頭與蓮蓬頭全開,順便按馬桶沖水蓮蓬頭水柱細到洗不掉泡沫,住進去每天都是這樣;馬桶沖不乾淨是管線問題,房東很少修
2熱水器種類與位置找到熱水器,看是瓦斯還是電,裝在哪瓦斯熱水器裝在室內或加窗陽台=一氧化碳風險,2024 年全台 23 起中毒事故有 8 成是屋外式裝錯地方。見〈租屋熱水器種類〉
3電表問「電費是台電直付還是房東抄表?」,看有沒有你這間的分表分表計費每度不得超過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2024-07-15 起新約);一般住宅帳單平均電價多在 2~4 元,一度 5 元、6 元很可能超標。見〈租屋電費一度多少才合理?〉
4瓦斯看是天然氣管線還是桶裝,有無瓦斯錶桶裝要自己叫瓦斯,費用與安全都不同。見〈天然瓦斯 vs 桶裝瓦斯〉
5窗戶與隔音關窗聽馬路,開窗看對面;敲牆判斷是水泥還是輕隔間老鋁窗只降 10~20dB,關窗還是聽得到車聲;輕隔間聽得到隔壁講電話。見〈租屋窗戶怎麼看?〉
6潮濕、壁癌、漏水看牆角、天花板、窗框下方、衣櫃後面,聞味道剛粉刷的一面牆特別可疑;壁癌會回來,除濕機一個月電費不到 200 元但解決不了漏水。見〈租屋除濕機怎麼選?〉
7冷氣開機 5 分鐘,看出風冷不冷、有沒有異音、機齡貼紙定頻老機一個夏天電費差很多;房東不修的話,民法 §430 可催告後自行修繕扣租。見〈租屋冷氣完全指南〉
8洗衣機在哪、投幣還是共用、開蓋看有沒有霉味共用洗衣機的排隊與衛生問題,簽約前就要知道。見〈租屋看房怎麼檢查洗衣機?〉
9浴室排水與乾濕分離開蓮蓬頭 1 分鐘看地板積不積水,看有無門或簾排水慢=整間浴室永遠是濕的。見〈租屋乾濕分離值不值得?〉
10廚房與插座有沒有抽油煙機、能不能開火、插座夠不夠「不能開火」要在合約寫清楚。見〈租屋廚房有哪些類型?〉
11手機收訊在床位、浴室各打一通電話收訊死角沒有補救方法,Wi-Fi 也救不了通話
12採光與西曬看窗朝哪、房東是不是提早開好冷氣PTT 心得的紅旗:房東提早開冷氣,通常是西曬或無對外窗
13逃生與消防找滅火器、住警器,走一次從房門到大門的路隔套房沒有住警器、逃生路被雜物擋住,就是前面樓梯間那條的室內版

要問房東的 10 個問題

問法固定:先問「怎麼算」,再問「寫進合約嗎」。房東答得出來又願意寫,就是好房東;答得含糊的,先記下來當議價籌碼。

#問題合理答案不合理答案代表什麼/看哪篇
1電費怎麼算?一度多少?台電直付,或分表按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一度 5 元大家都這樣」——2024-07-15 後的新約已違反定型化契約第 6 點
2管理費、水費、網路、垃圾代收另外收嗎?各多少?每項有數字,願意寫進合約「到時候再說」=隱藏費用。見〈租屋有垃圾代收要加多少錢?〉
3押金幾個月?最多 2 個月(土地法 §99)收 3 個月:超收部分依法可抵租金,但這種房東通常還有別的問題。見〈租屋押金怎麼保證拿得回來?〉
4可以設籍、申請租金補貼嗎?可以,房東不介意不給設籍多半是怕報稅;頂加、違建則是根本無法申請租補。見〈租屋可以設戶籍嗎?〉
5設備壞了誰修?多久內修?房東負責(民法 §429),並說得出通常幾天內處理「你用壞的當然你修」不等於全部推給租客;先講清楚自然耗損
6前一個房客住多久、為什麼搬?答得出來,理由正常(換工作、結婚)支吾、或前房客只住幾個月就走,去問隔壁鄰居
7租約簽幾年?提前解約怎麼算?一年一簽常見,提前解約多為一個月租金違約金不給提前解約條款,或違約金超過一個月租金。見〈租屋合約 7 個必看條款〉
8可以養寵物嗎?明確可/不可,寫進合約口頭說可以、合約寫不行,之後扣押金。見〈租屋養寵物為什麼這麼難?〉
9你是屋主嗎?可以看權狀或謄本嗎?出示權狀,或你自己去地政事務所申請第二類謄本(每張 20 元,任何人可申請)對姓氏與地址說是「幫朋友管」又拿不出委託書,可能是二房東或詐騙。見〈如何一眼看出好房東還是壞房東?〉
10房東多久來一次?進屋會先講嗎?有事先約,不會自己開門進來「我隨時會來看看」——PTT 五年租屋心得把房東察看頻率列為最影響住得舒不舒服的事

第 9 題別不好意思問。Threads 2025 年 5 月一篇「第一次租房看房要注意什麼」的提問串有 160 多則留言,被重複最多次的兩件事就是「確認簽約人是屋主」和「未看房不要先付訂金」。

要拍哪些照片?

看房當天拍的照片是「要不要租」的依據,交屋當天拍的才是點交存證。兩次都要拍,但目的不同。

看房當天拍用途
電表、水表、瓦斯錶的位置與當下度數之後對照房東說的計費方式;交屋時再抄一次
熱水器本體與安裝位置回家查型號是不是屋外式、裝的地方對不對
冷氣室內機與機齡貼紙查變頻定頻與年份
牆角、天花板、窗框的水痕與壁癌簽約前要求修繕,或當議價籌碼
樓梯間、走廊、頂樓現況逃生路徑與違建證據
房東出示的權狀或身分證件(經同意)核對簽約人

交屋那天要拍的東西更多(每一件設備、每一面牆、抄表數字),清單與流程見〈租屋交屋流程與點交清單〉。看房照片如果跟刊登照片差很多,回頭對一次〈租屋照片怎麼看出問題?〉的 5 個紅旗。

看到就走的 5 種情況

這 5 種不用議價、不用「再考慮」,看到就可以結束看房。它們的共同點是:問題不在房子,在房東或建物本身,你搬進去也改不了。

#情況為什麼走
1頂樓加蓋、陽台外推、隔套房拿不出室內裝修許可建築法 §25 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查報後可被拆,2026 年起也領不到租補。見〈違章建築能租嗎?〉
2電費一度 6 元以上,且房東說「不能談」新約每度不得超過當期每度平均電價;連談都不肯,之後每一筆費用都會是這個態度
3對方不是屋主,又拿不出屋主的委託書或轉租同意二房東未經同意轉租,屋主可以終止租約,你的押金找誰要?見〈二房東合法嗎?〉
4樓梯間、走廊堆滿雜物,管委會或房東都說「一直都這樣」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6,且沒人要處理;火警時這條路是你唯一的出口
5要你先付訂金、才給看合約或才「保留房間」定金一付,契約推定成立,反悔拿不回來(民法 §248、§249)。見〈訂金 vs 定金差在哪?〉與〈租屋詐騙手法總整理〉

第 5 點補一句: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合約審閱期至少 3 日。房東說「今天不付就給別人」,你可以直接走——真的搶手的房子不需要這樣催。

精簡版:截圖帶去

✓進門前✓屋內✓問房東
☐樓梯間、走廊有無雜物☐水龍頭、蓮蓬頭、馬桶全開試☐電費一度多少、怎麼算
☐頂樓有無加蓋☐熱水器種類與安裝位置☐管理費/水費/網路各多少
☐外牆水痕、磁磚剝落☐有無分表、台電直付?☐押金幾個月
☐陽台有無外推加窗☐關窗聽噪音、敲牆☐可否設籍、租補
☐同層幾戶、走廊寬度☐牆角天花板壁癌漏水☐壞了誰修、幾天內
☐晚上再來一次☐冷氣開 5 分鐘☐前房客為何搬走
☐浴室排水、手機收訊☐你是屋主嗎?看權狀
☐滅火器、住警器、逃生路☐提前解約怎麼算

你可能還想知道

Q1:一間房到底要看幾次?

至少兩次:白天一次看屋況、晚上一次看環境。夜市旁、大馬路邊、店家樓上的物件,站上那篇夜市專文建議看三次(平日、假日、收攤後)。兩次都看不出問題,再談簽約。

Q2:房東說「其他人也在看,今天不決定就沒了」,怎麼辦?

先確認你要不要,再確認要付的是「訂金」還是「定金」——後者依民法 §249 反悔就沒收。合約審閱期至少 3 日是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房東不給審閱就是紅旗。真的喜歡,可以先付小額訂金並在收據寫明「若合約條款不符得無息退還」。

Q3:第二類謄本要怎麼申請?看什麼?

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超商多媒體機或「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都能申請,每張 20 元,任何人可申請(第二類會遮掉所有權人部分姓名與統一編號)。你要對的是:所有權人姓氏與地址跟房東的證件、跟你要簽約的地址一不一致;謄本上有沒有查封、假扣押登記。

Q4:看房沒發現的問題,簽約後才發現可以退嗎?

住進去才發現的漏水、設備故障,可以依民法 §429 要求房東修繕,房東不修可催告後自行修繕扣租(§430);但「隔壁太吵」「西曬太熱」這種看房就能發現的事,簽約後很難主張。所以這張表要在簽約前走完,不是搬進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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